办理时间:每周一、三
承办部门:教务处
办理程序:学生因办理出国留学需要学校出具在读及成绩证明,由本人书面申请(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),学生家长、辅导员、所在院系签注意见,报教务处审批。
特别说明:
1.校教务处只负责提供学生出国用在读证明,其他用途的在读证明请至学校党政办公室办理。
2.由于出具在读及成绩证明流程较多,不可能当场出具,请需要办理的同学安排好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