缓考办理指南
办理时间:课程考核前
承办部门:各院系办公室
办理程序:
1.缓考学生必须在课程考核前填写一式三份《阳光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》,因病的必须附上医院证明。
2.学生到所在院系办公室办理缓考申请手续。
3.学生到教务处办理缓考审批手续。
4.将审批后的申请表一份留存教务处,一份交给院系秘书,一份交给任课教师。
具体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见学生手册中的《阳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