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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
时间:2015-05-05

各系部、各单位:

   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,现结合我院实际,将2015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科技计划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,在马尾辖区内注册、纳税关系在本区、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。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本通知所确定的方向,对不在制定范围内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。

(二)申报材料要求严谨、客观、真实。预期技术、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清楚、明确,并在验收时可用于考核、评价。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
(三)申报企业当年需有科技活动费用(R&D)产生(以区统计局给予数字作为参考),并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制度,设立研究开发费用明细台帐,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,专款专用。

(四)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,企业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;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,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(总裁、总经理、技术总监等)作为项目负责人,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,委托书作为申请书附件。

(五)项目起始时间为201541日,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。

(六)对项目中止(撤销)的项目承担单位,如主要责任在项目承担单位,马尾科技局从项目中止(撤销)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新项目和推荐国家、省、市级项目。对项目验收不通过的承担单位,从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新项目。

二、优先原则

本计划优先支持的范围:

(一)获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科技型备案企业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省市创新型试点和示范企业、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等等荣誉称号的企业;

(二)专利产业化项目及项目研究执行过程中能获得发明专利、技术标准、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项目。

(三)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主持的或参与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项目;

(四)与省内外高校合作的产学研项目。

三、计划类别

2015年度马尾区科技计划分为工业科技项目、农业科技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三个计划类别。重点支持领域如下:

(一)工业科技项目

围绕我区物联网、电子与信息、移动新媒体、生物医药技术、新材料、环保技术、光电机一体化、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重点产业,支持技术含量高、创新性强、成熟度高、产业带动性强,所开发的产品附加值高、市场需求大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。通过研究和解决产业内重大关键共性技术,提升我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技术支撑水平,增强产业集群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,做大做强产业规模。

(二)农业科技

围绕农业增产、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,开展农业五新(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农药、新肥料、新机具)的研发、应用和推广,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村科技进步,扶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,提升水产、果蔬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科技水平,依靠科技创新驱动,推进区域经济发展,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。

(三)社会发展

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技术保障水平,增强科技公共服务能力,突出公益事业。扶持资源综合利用、生态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、防灾减灾、食品安全、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。

软科学研究项目采取定向方式征集,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和社会、科技发展战略问题拟定研究课题,由区科技三项经费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研究内容和承担单位。

四、申报注意事项:

(一)申报对象须填写项目申报书,提供项目有关的辅证材料(如专利证书、合作协议、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项目查新报告、环境及质量认证体系证书、特殊产品批文等),并统一装订成册(材料一式三份,统一用A4规格纸装订)。

(二)所有项目申报书必须附电子文档。

(三)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1552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(四)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填报《马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》,规定的附件可扫描成电子文档打包上传,也可与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报送。

五、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李 

联系方式:0591-8802536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科研与规划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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