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阳光学院计算机工程系分团委审核,拟于2015年10月8日确定叶德钦等47名同学为团组织推优对象,根据我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规定,现公示如下:
15计科1班 叶德钦 林 彬 吴欣羽 林舒昱 洪雪莹 曾维军 胡福先 施恭泰 叶李强 宋剑南
15计科2班 林荟鼎 蒋炜奇 陈宗琳 罗裕钊 郑 蓉 卓宇超 郑艺惠 黄燕燕 张 柠 邹驼玲
15计科3班 蔡佳凤 陈作新 江佳琪 谢斌斌 吴文韬 郭文镪 刘庭铣 黄南杰 陈艺伟 陈惠霞
15计科4班 郑新悦 江梅兰 吴林萍 张志涛 王益雄 蔡文章 林秋雅 高文辉 陈俊杰 董华锋 康曦明
15计科5班 黄景彪 丁 栋 许 楠 王乐辉 郑筱颖 李天阳
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,即9月28日—9月30日,凡对上述拟确定为团组织推优对象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计算机工程系分团委反映,或直接向院团委反映。
阳光学院计算机工程系分团委
2015年9月28日